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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莧菜紅生產(chǎn)廠家
莧菜紅為一種可用作食品著色劑的合成色素。紅褐色或暗紅色的粉末或顆粒。耐光,耐熱,耐鹽。對一些果酸穩(wěn)定。用于食品和食用香精、各種劑型藥物以及化妝品等的著色。
紅棕色至暗紅棕色粉末或顆粒。無臭。耐光、耐熱性強(105℃),耐氧化、還原性差,不適用于發(fā)酵食品及含還原性物質(zhì)的食品。對檸檬酸、酒石酸穩(wěn)定。遇堿變?yōu)榘导t色。遇銅、鐵易褪色。染色力較弱。易溶于水(17.2g/100ml,21℃)及甘油。水溶液帶紫色。微溶于乙醇(0.5g/100mL50%乙醇)。
性質(zhì):易溶于水,呈帶藍光的紅色溶液,可溶于甘油,微溶于乙醇,不溶于油脂。本品遇銅、鐵易褪色,易被細菌分解,耐氧化、還原性差,不適于發(fā)酵食品應用,是一種可用作食品著色劑的合成色素。紅褐色或暗紅色的粉末或顆粒。耐光,耐熱,耐鹽。對一些果酸穩(wěn)定。用于食品和食用香精、各種劑型藥物以及化妝品等的著色。作為食品著色劑
(1)用于食品,化妝品的著色。
(2)用作食品著色劑、化妝品著色劑
(3)用作食品著色劑,規(guī)定可用于紅綠絲、染色櫻桃罐頭(系裝飾用)中,使用量為0.10g/kg;在各種飲料類、配制酒、糖果、糕點上彩裝、青梅、山楂制品和浸漬菜中,使用量0.05g/kg。
(1)用于糖果包衣、紅綠絲的建議使用量為0.20g/ kg;
(2)用于風味酸奶、風味煉乳、高溫風味奶,建議允許使用量為0. 05g/kg;
(3)用于雪糕、冰棍、冰淇淋,建議使用量為0.09g/kg;
(4)用于果醬、水果調(diào)味糖漿、蛋黃醬、沙拉醬,允許使用量為0.5g/kg;
(5)固體復合調(diào)味料、固體方便湯料,允許使用量為0.3g/kg;
(6)用于果凍,建議使用量為0.025g/kg。
(7)用于固體飲料、膨化食品、油炸小食品、餅干夾心、話李、話杏等食品時,建議允許使用量為0.1g/kg;
(8)用于果汁飲料、碳酸飲料、配制酒、糖果、糕點上彩裝、西瓜醬罐頭、青梅、乳酸菌飲料、植物蛋白飲料、蝦(味)片時,建議允許使用量為0.10g/kg;
1.奶制品:牛奶飲料、酸奶、乳酸菌飲料、奶粉等;
2.飲料:咖啡、茶飲料、清涼飲料、豆奶、酒類等;
3.糖果糕點:糖果、甜餅、面包、快餐、日式和西式點心、果凍、布丁等;
4.其他:保健食品、肉食加工品、水產(chǎn)加工品、腌菜、豆腐等。
在我國,低聚果糖除可單獨作為保健食品銷售外,還可添加于乳制品、糖果、果凍、面包及其他焙烤食品、飲料、食醋、酒等加工食品中。
江蘇莧菜紅生產(chǎn)廠家